发言人表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的核心要义。黎智英作为反中乱港事件的策划者和煽动者,作为美西方反华势力的“代理人”和“马前卒”,挟洋自重,恶行累累,无所不用其极,置七百多万香港市民根本利益于不顾,破坏政治体制,散布分裂言论,乞求外国制裁,内外勾结罪行昭昭。特区政府对黎智英之流依法追究责任,是防范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必须之举,是捍卫香港国安法权威的必然之举,是保障香港社会繁荣稳定的必要之举,于法有据,天经地义!
发言人指出,香港基本法和国安法明确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广泛权利自由,包括言论和新闻自由。但权利自由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任何人没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个别国家不甘心放弃其一手扶植的代理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跳出来为黎智英开脱说项,将组织、策划、参与港版“颜色革命”的罪魁祸首美化包装成“民主斗士”,将其煽动“独立”、颠覆政权的言论粉饰装点成“自由运动”,充分暴露其勾结反中乱港分子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以港遏华”的险恶用心!
发言人强调,任何触犯法律红线的人员都难逃法网,任何威胁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行径都难以得逞,任何干涉干预图谋都将徒劳无功!黎智英之流早已被牢牢钉在背叛祖国和人民的耻辱柱上,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必将接受法律的审判。我们敦促美方及少数政客切实尊重法治精神,立即停止包庇美化违法犯罪分子的徒劳之举,立即停止干预破坏特区司法制度的恶劣行径!(总台记者 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