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田虎)为促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扩容升级,加强优质度假休闲旅游产品供给,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引导全国度假休闲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要求,切实把好初审推荐关,择优确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推荐申报名单。
《通知》明确,参与申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及相关细则要求;度假设施相对集聚,经营状况良好;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经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近3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
《通知》明确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认定程序,即按照“材料审核—基础评价—现场检查—审议—公示—公告”的程序组织认定。其中,现场检查以暗访的形式进行。此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截至目前,我国度假旅游已形成了以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引领、456家省级旅游度假区为支撑、各地不同品类度假村为依托的金字塔式发展格局,成为美丽中国的一张亮丽名片。
(田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