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受冷空气影响,北京连续降温,风寒效应明显。记者6日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为确保市民温暖过冬,北京市已于11月6日0时点火试运行,启动供热。11月7日零时将达标供热,较往年的正式供热时间大幅提前。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北京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副主任尹波介绍,北京市相关部门经过三轮气象会商发现,11月6日后的一周时间日平均气温均处于较低水平,符合管理办法中调整采暖期时间的规定。
北京市本采暖季集中供热面积约10.47亿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约6.79亿平方米。目前,全市3610座居民供热锅炉房已经开始供热,热电联产居民供热面积全部投入运行。提前正式供热期间,居民集中供热单位不向居民用户收取额外采暖费。
尹波介绍,采暖季期间,北京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督促供热单位根据气温精准调节和安全运行,确保温暖第一时间流进千家万户。同时将持续推行“供热管家”微循环服务模式,及时处理群众供暖诉求,让广大市民身暖心更暖。如市民家中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可直接拨打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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