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气会现场
12月12日,记者从贵州民政工作推进情况新闻通气会获悉,今年以来,贵州省民政厅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战略机遇,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多争取到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94亿元。截至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8.2万人、特困人员9.86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共99亿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3万人次、2.2亿元,切实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总体目标,贵州省民政厅精准高效实施民生兜底保障。具体实施工作围绕以下三个“聚焦”方向开展:
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贵州在全国率先制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认定暂行办法》,9个市州全面出台配套政策,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的政策衔接、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指导观山湖区、赤水市、麻江县等地扎实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探索“物质 服务”新型救助模式。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全省211个乡镇(街道)顺利承接审核确认权限。
聚焦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贵州制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确保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平稳过渡。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预警作用,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处高效衔接,动态将符合条件的预警人群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共发出预警信息7.3万条,已主动将2500余人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共将165.5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8.3万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
聚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679元/人/月、5292元/人/年。共对240.1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59亿元;对7301名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1905名未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将1.47万名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7.6亿元,增长15.3%。省级财政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9亿元,增长24.9%。(中国日报社贵州记者站)